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在建筑物、构筑物中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等。第四条 (政府与管理机构责任)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大建筑消防设施的公共资金投入力度,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协调处置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第五条 (部门职责)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实施具体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居民住宅区共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
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经济信息化、商务、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民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信息共享)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应当共享与建筑消防设施相关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结果、消防监督执法等信息。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单位和个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建筑消防设施的义务,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第八条 (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
托育机构和小型幼儿园的儿童活动场所,寄宿制学校的寝室、宿舍还应当加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但已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除外。第九条 (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
已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结合住宅的修缮,增设应急广播、报警装置以及其他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增设建筑消防设施所需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鼓励在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老式砖木结构居民住宅楼的共用部位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局部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十条 (非机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
新建、改建、扩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根据场所的建筑类型配置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加强指导。第十一条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
本市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加强对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监控信息的分析和应用,为火灾防控、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数据支持。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并将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本市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鼓励其他单位配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并与本市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对接。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对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建筑消防设施以及相关器材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标识,并保持清晰准确。消火栓、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器等应当设置禁止占用、遮挡的警示性标识;水泵类别、管道水流方向、阀门开启状态、消防电源、配电柜开关状态等应当设置提示性标识。第十三条 (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居民住宅区由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共用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智慧消防物联网解决方案
方案概述:
智慧消防物联网解决方案,综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有线、无线、移动互联网等通信手段,将社会单位消防设施进行互联,获取消防设施状态信息和相关建筑信息,实现消防信息共享与应用服务的智慧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系统。
用户通过WEB客户端或手机APP客户端登录平台能够获取“智慧消防”的各类信息,方便、有效的管理各类消防设施和设备,及时发现并排除消防隐患,并对火灾及时自动确认和上报,并通过报警联动实现自动灭火,并通过客户端及时通报相关人员采取对应措施,做到火灾损失小,提高火灾防控水平及救援速度。
智慧消防物联网方案整体结构:
联网单位用户根据本单位消防设备配置实际情况,在原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础上,加装智慧用电安全探测器、智慧消防水源采集器、智慧消防RFID标签、网络视频摄像头、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前端物联探测设备,相关信息通过有线或无线互联网上传至智慧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进行集中的处理分析。
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社会单位或消防设施可提供完善的智慧消防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完成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构建高层住宅、小微场所类智能消防预警系统。
从传统到智能,从被动到主动,从以人为主力到依靠科技为助力,公司致力于“智慧消防”软硬件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应用于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工作智能化管理,通过部署安装硬件探测器,接入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为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实现了远程监测、精准防控的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安全生产隐患防控能力,提高消防工作管理水平。
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的搭建能够有效提升火灾隐患的预报预警预防能力,补齐安全避险短板。智慧消防系统以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为重点加强“防”的工作,分级管控平台,实现分类分级精准锁定。
城市消防水源管理系统——智慧消防栓,实时监测水压的智慧消防栓,接入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通过安装智慧消防栓实现城市路面全覆盖,既省去了低效率的人工巡检,又能确保遇险时消防栓个个能用。
消防烟感报警系统——智慧烟感,接入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不管是水压还是烟雾,一旦高灵敏的无线感应器装置,发现监测数据超过风险阈值,社区、监控中心立马报警,通过设备的标签化、地理位置定位,快速告诉业主、物业、消防单位是哪个位置的隐情,以实现第一时间处理。
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系统,结合智能巡检、在线监控、设备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实现数字化存储、智能分析应用,从线下转为线上,全流程可追溯,消防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智慧消防”建设覆盖城市生产生活多领域全场景应用,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改变了传统消防管理模式
医疗机构智慧消防系统方案系统内容:
1、医院消防物联网系统
建设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监控系统、消防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水源监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施巡查系统、消防生命通道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测系统等众多子监控系统。众多独立个体的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从而构成了整个物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
医疗机构的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就是综合消防物联网传感终端,整合已有的各数据中心,扩大监控系统的联网用户数量,完善系统报警联动、设施巡检、单位管理、消防监督等功能。
医院
2、智能消防预警系统
医疗机构智能消防预警系统就是结合当地智慧用电、用气、用水系统建设,整合医院建筑各类监控系统和视频资源,应用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疏散楼梯等进行实时监测。
该系统应用重点在于提升单位内部消防管理,完善消防应急处置流程,履行消防主体责任;建立消防预警机制,联动社会自愿队、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强化消防监督,普及消防安全意识;完善的数据建立,形成有效的数字预案。
该方案可实时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查看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电气燃气等各项检测数据,实现医疗机构内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
医院智慧消防物联网通过信息化与消防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医疗机构构建起立体化、全覆盖的火灾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类场所的火灾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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