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的行政区划

平罗县的行政区划

1949年以前平罗县为乡、保、甲制,全县共辖8个乡、1个镇,41保,651甲。解放后,改设为8个区,不久后8个区调整为6个区。1950年1月,将6个区调整为5个区36个乡,其中第一区驻县城内,辖9个乡;第二区驻头闸,辖7个乡;第三区驻五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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